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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荷兰方子女补助费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7-03-11     阅读次数:     字体:【

今天是2017年3月11日,郑州离婚律师事务所给大家讲一讲,领取荷兰方子女补助费的注意事项,包括任何出具证明文件。

为了领取荷兰方子女补助费,出具证明文件,需注意:

一、有的证明书对被证明的子女只写龄,没有具体的出生日期,在荷兰无法使用,必须写被证明的子女的出生日期;

二、有些被证明的子女长期居住在香港,地方公证处对他们的现状难以核实,故对他们不宜提供证明;

三、出具子女证明书是为了领取子女补助费。这种补助费只发给十五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虽超龄但仍在校读书的青年。有的证明书把已出嫁的女儿和已独立工作的成年人都写上,这种做法不妥,对外影响不良;

四、有的子女证明采取一人一份,五个孩子出份证明,无此必要,合做一份即可。

以上就是郑州金博大离婚律师事务所的分享,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子女抚养权法律知识,欢迎来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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